附件
巴中市2016年中学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实验实践操作能力,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巴中市2016年中学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各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中学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工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基教科(股)、招生办、教供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领导小组,指导开展考试(查)工作。认真制定出实验实践操作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及考试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做好监考教师的培训,完善巡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教供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中学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区)教育局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和安全。
各考点学校要成立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办公室,由校长任考场主任,负责考试(查)全面工作;分管副校长任考场副主任,具体负责考试(查)工作;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安保处,相关班主任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务工作(见附件1)。
各考点学校要划定区域设警戒线,配备考场指挥员、抽签员、计时员、试卷整理专职保管员、医务员、保安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确保考场内外有序工作。
二、考试(查)对象及科目
(一)全市所有公(民)办学校报考五年制高职、中职、中专、中师和普通高中的初三毕业生都应参加初中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成绩。
(二)全市所有公(民)办高中二年级学生都应参加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和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其考试成绩纳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学生不颁发高中毕业证书。
(三)考生如有以下特殊情况可以不参加考试。主要特殊情况:长期生病(含考期),身体不适宜参加动手操作的残疾考生等,特殊情况考生可以申请成为免考生。
(四)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查)规则(见附件2)。
三、考试(查)时间安排
(一)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每题10分钟,考试工作应于5月20日前结束。
正式考试期间因突发或非常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各县(区)应统一安排一次时间组织补考考试。
(二)高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查每题20分钟、高中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每题20分钟(设计题80分钟),考查工作应于6月20日前结束。
补考工作由各县(区)安排在今年9月份进行。
四、考试(查)要求
(一)中学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内容、试题及评分标准,由市统一制定;县(区)教育局及市教育直属中学负责组织考务工作。
(二)考点设置。要严格检查实验楼房屋安全、楼道通畅、实验室用电、用水等安全情况,实验设施设备、仪器、药品、辅助材料必须满足考试需求,考试规章制度完善,同时各考点学校要确保师生安全。
(三)抓好集中培训。考前要切实做好监考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培训,明确监考(见附件3)及考务人员职责,把考试安全、学生安全、实验安全放在首位。监考教师名单由学校根据学科教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等综合推荐(见附件4),于4月15日前报市、县(区)教供站,市、县(区)教供站分别统筹确定监考教师名单。
(四)严肃考风考纪。学生携带《准考证》提前10分钟现场抽签确定考题;每场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要切实履行职责,准确把握评分尺度,按实验步骤评分标准的要求记录考生每科成绩,保证学生成绩公平、公正,考务工作人员要准确记录每场考试情况(见附件5),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每场考试结束,有关考务工作人员在5分钟内迅速整理、准备好下一场考试。
(五)考题要求。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试题每科20套题。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试题每科10套题。由考生在考试入场时随机抽选一题为本人考题。高中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试题先由学校根据已配设施设备在四大类(金工类、木工类、电工类、设计类)16道试题中确定4道试题为考查试题,学生抽选一题为本人考题。
(六)中学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实行一监二制,特殊情况可实行一监三制或一监四制。
五、考试(查)计分
(一)初中物理、化学每科按10分制记成绩。评分以0.5分为单位。
(二)高中物理、化学、生物每科按优(8分及以上)、良(7-8分)、合格(6-7分)、不合格(6分以下)记成绩。评分按10分制记,以0.5分为单位。
(三)高中通用技术按合格(60分及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计成绩。评分按100分制记,以1分为单位。
(四)免考生成绩认定,由各地各校考生根据自身特殊情况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6),免考生申请应包含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年级班级,免考科目,免考原因,相关单位审批意见等),申请名单在校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若无异议后上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确认后的免考生,初中免考生成绩记6分,高中免考生成绩记合格。免考生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五)考试(查)结束后,各县(区)教供站、市教育直属中学要制好学生成绩盘(其中初中毕业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市教育直属中学部分由市教供站录入)。初中毕业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汇总保留整数)于5月31日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市招办、市教供站各1份,高中理科实验操作考查和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成绩于6月30日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市教供站各1份。
初中毕业生实验操作考试考生查分按中考查分程序进行,查分时间为6月9-15日(节假日不开放查分)。高中理科实验操作考查和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考生查分按学业水平考试查分程序进行,查分时间为10月9-15日(节假日不开放查分)。
六、试卷管理
中学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试题评分表按中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要求进行管理。试卷保管期为当年11月30日结束。
七、考试(查)收费
初中毕业生实验操作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查和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收费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巴中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巴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巴中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巴教发〔2013〕66号)规定执行,每生每科5元,经费由县(区)教供站收取,其中3.5元留县(区),用于报名、电子档案制作、试卷运输及保密、试卷保管、同级考务人员培训、监考补助等工作开支,上交市1.5元,用于命题、制卷、报名、电子档案制作、试卷运输及保密、试卷保管、同级考务人员培训、监考补助、评卷等工作开支。市教育直属中学由市教供站负责收费和组织考务工作。考试中各学校所需实验设施设备、器材、药品及辅助材料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中学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费属财政性资金,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此项费用只能用于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开支,各县(区)和学校不得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更不准搭车收费。
八、其他要求
请各县(区)教供站于4月8日前将中学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报考人数统计表和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7)报市教供站;7月8日前将县(区)组织实验实践操作考试工作的书面总结材料、情况汇总表(见附件8)和反馈表(见附件9)报市教供站。
《实施方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有好的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报市教供站。联系人:向泉龙,联系电话:5261380,联系邮箱: 631523465@qq.com。
附件:1、实验操作考试考点学校考务工作主要职责
2、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应遵守考试(查)规则
3、实验操作考试监考员主要职责
4、实验操作考试考点学校监考人员推荐表
5、实验操作考试考点学校考场记录
6、实验操作考试考点学校免考生申请表
7、中学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报考人数统计表
8、中学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情况汇总表
9、中学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题反馈表
附件1-1
实验操作考试考点学校考务工作主要职责
考点主任职责:主持本考点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考试工作。
考点副主任职责:协助主任负责本考点考试工作。
考点成员主要职责:在考点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务工作。
1.学校负责人要规划和建设好各类专用功能室,按标准配备好设施设备及器材,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按课程标准上好实验实践课,加强师生实验实践操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
2.推荐监考人员,选聘培训考点工作人员;
3.组织人员布置考场、考室各项设施,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4.负责考试所需实验仪器设备和耗材药品的补充、完善;
5.负责考试组织协调工作,解决考试期间发生的偶发事件,重大问题;
6.及时撤消、更换不称职的或违反纪律的考点工作人员;
7.做好考场、考生安全保卫和后勤工作;
8.考点学校要划定区域设警戒线,配备考场指挥员、抽签员、计时员、专职试卷整理保管员、医务员、保安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确保考场内外有序工作;
9.学校考前将《准考证》发放考生手中,考生凭《准考证》进考场;
10.向同级“实考”办公室报告考试情况。
1-2
实验操作考试考点学校领导小组及考务人员名单
考点学校: (盖章) 考试时间: 年 月 日
职 务 姓 名 联系电话
考点主任
考点副主任
学校领考员
学校领考员
物理考室实验员
化学考室实验员
生物考室实验员
通用技术考室实验员
物理考室点名员
化学考室点名员
生物考室点名员
通用技术考室点名员
物理考室抽签人员
化学考室抽签人员
生物考室抽签人员
通用技术考室抽签人员
物理考室计时人员
化学考室计时人员
生物考室计时人员
通用技术考室计时人员
物理考室试卷整理保管员
化学考室试卷整理保管员
生物考室试卷整理保管员
通用技术考室试卷整理保管员
考区保卫人员
考区医务人员
附件2
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应遵守考试(查)规则
1.考生凭《准考证》在考前10分钟到点名处依次排队,经点名、审查准考证、抽题签后,按主考指令按时进入考室,按题签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题签放在实验桌左上角待查。
2.考生进入考室只能携带必备文具,如钢笔、铅笔、直尺、胶擦等,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计算器、书包、书籍、报纸、复习资料等。
3.考生入座后,首先核对是否是本室所考的学科试题,无误后,在试卷、评分卷上工整、清楚地填写学校、姓名、考号等。
4.一组考生应整体进入考室,个别考生因故耽误时间,不得要求延长。开考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室内考生方准退出考室。考生退出考室后不得再次返回。
5.考生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分发错误或有异常情况等,可举手,待监考员走近后询问,监考员应当场答复。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监考员也不得向考生答复或提示。
6.考室内保持肃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考生不得向邻桌考生询问和提示。考生不得在室内自由走动。
7.考试终止信号一响,考生应立即停止实验,在评分卷右下角“考生签名”签名确认考试成绩并提交给监考教师,将试卷放在实验桌左上角,携带《准考证》、文具、题签立即退出考室,将题签交回抽签处。
8.考生不得代考,一经发现,取消双方考试资格和成绩。
9.考生若有作弊行为,将给予扣分直至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罚。
10.监考员不负责任或故意违反考试规则时,将当场取消监考员资格直至给予行政处罚。
附件3
实验操作考试监考员主要职责
1.协助主考、组织实验管理人员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组织考生进入考室、对号入座,查验考生身份,制止代考考生;
3.领取并向考生分发实验操作考试题;
4.指导、督促考生在试卷、评分卷上正确填写考生姓名、学校、考号、签号;
5.维护教室正常秩序,制止考生违反《考试规则》行为;
6.认真观察考生考试过程,按评分标准客观、准确地评分;考生操作完毕,监考教师应及时告知考生扣分原因及考试成绩,并让考生签字确认;
7.一旦发现考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有危险操作行为时,应立即制止;
8.每一组考试结束,按顺序收集整理考生试卷、评分卷,向主考提交;
9.监考员在监考过程中严格遵守纪律:不监考本校及亲属考生;不吸烟或吃零食;不看书报或高声谈笑;不接听、拨打或玩弄手机;不参与替代考生实验操作;不在考室内频繁走动;不擅离职守;不向考生作与试题内容和答案有关的提示;不提前、延长、缩短考试时间;不带走考生试卷、评分卷;不包庇纵容或伙同考生违反考试纪律。
附件4
实验操作考试考点学校监考人员推荐表
推荐学校: (盖章)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职称 任教 学科 所任年级 任教
年限 身体状况 所获实验教学成果 实考监考
(年) 联系号码
注:监考员务必严格按条件选拔师德高尚、作风正派、业务精湛、经验丰富、身体健康、本学科从教3年以上的一线骨干教师担任,主考员在从事过3次以上监考工作的监考员中再择优选拔,并于4月20日前上报市“实考办”。
附件5
实验操作考试考点学校考场记录
县(区) 考点 考试日期 考试科目
序号 考试起止时间 本组考生人数 考试情况记录(含缺考、异常情况) 主考签字
附件6
实验操作考试考点学校免考生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就读学校 年级班级
学籍号 出生年月
免考原因
证明单位及附件 证明时间
家长确认签字 教务处
审核签字
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
中学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报考人数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人
项目
县(区) 初中考试时间安排 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 高中考查时间安排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实践操作考查
物理 化学 物理 化学 生物 通用技术
巴中市合计
巴州区
恩阳区
通江县
南江县
平昌县
经开区
市直属中学
附件8
中学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所、人、个
项目
县(区) 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实践操作考查
参考学校 监考教师 设置考点 物理 化学 参考学校 监考教师 设置考点 物理 化学 生物 通用技术
应参考人数 实参考人数 应参考人数 实参考人数 应参考人数 实参考人数 合格 人数 应参考人数 实参考人数 合格 人数 应参考人数 实参考人数 合格 人数 应参考人数 实参考人数 合格 人数
一次性合格 补考合格 一次性合格 补考合格 一次性合格 补考合格 一次性合格 补考合格
巴中市合计
巴州区
恩阳区
通江县
南江县
平昌县
经开区
市直属中学
附件9
中学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题反馈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
县(区) 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实践操作考查
物理 化学 物理 化学 生物 通用技术
选用试题题号
针对试题的导向性、公平性、基础性、可操作性、可行性和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价和建议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